整体来讲,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越是往后取得实质辩护效果的空间和几率就会越小,到法院审判阶段获得无罪判决的几率比中头彩的几率还要低,所以刑辩律师即早介入,在侦查阶段争取不批捕、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尤为重要,侦查阶段争取不批捕的37天也被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
刘彦成律师近期承办的一起伪造、变造印章案,在“黄金37天”内实现有效辩护,检察院均未批准逮捕,成功的拯救当事人。
李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案——办案时间轴
2019年4月26日李某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2019年4月29日刘彦成律师接受委托,当日会见李某,详细了解案情;
2019年4月30日上午再次会见、核实细节问题,整理辩护意见。下午与主办警官当面沟通意见;
2019年5月7日刘彦成律师第三次会见李某;
2019年5月13日再次与主办警官沟通;
2019年5月18日刘彦成律师第四次会见李金山;
2019年5月23日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与主办检察官充分沟通、交流意见;
2019年5月25日刘彦成律师第五次会见李某;
2019年5月30日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李某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