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初,江苏省常熟市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立案。2021年9月底,陈某家人通过其律师朋友介绍,找到刘彦成律师。刘彦成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通过检索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无罪案件。接受委托后,刘彦成律师立即和办案单位联系。向公安机关提交《陈某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意见书》,并向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要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两条线同时启动维权。
2022年1月12日,公安机关并没有按照惯例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而是直接作出在立案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该撤案决定书的案号是2022年的0001号,希望2022年有个好的开始。
有意思是:在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前两天,刘彦成在看守所门口等待会见当事人时,看见一只啄木鸟向他走来,刘律师还发了朋友圈,很多人留言说这是吉兆。结果两天后当事人就无罪了,当然,这只是一个趣事而已。严肃枯燥的办案过程,律师除了要有很强专业技能,更要时刻保持打赢的激情。
本案从是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即获无罪结果的经典案例。该案的成功辩护,再一次证明,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也大有可为;当事人在面临错误刑事追诉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辩护,及时指出并纠正侦查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的错误。刑事辩护的时机稍纵即逝,每深入一个阶段,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的几率就会相应变小,能在侦查阶段解决的案件,就不要拖到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再寻求解决,当事人更不能寄希望于办案机关自我纠错,尽管存在这种可能性。